模特儿
2004-06-22, 17:36
1980年8月29日,我在香港法国医院3XX房出世。真正的房间号码我巳忘记了,但我知道当我出世后,这间病房即连续D被人定下一年,至于为什么这样,我也摸不着头脑。
我绝对不是个容易照顾的婴儿,因为我经常生病,由出世直至三、四岁,我差不多一个星期就进一次医院。因医生告诉妈妈,我对牛奶会产生敏感,所以应该要喝豆奶。直至后来长大了些,抵抗力增强了,才没有那么容易生病。由于父母经常要出外工作,所以在家里照顾我的责任就落在卿姐身上。卿姐在我出世前巳经替我爸爸工作了,直至现在,她依然在我身旁照顾我,她很疼爱我。小时候我除了经常生病外,也很顽皮,尤其是不喜欢睡觉,通常要她抱着我至凌晨五点才睡,所以照顾我真的很辛苦,精神差点就会支持不住。此外,我的中文名其实也是卿姐帮我取的。听说有一天,父亲在想我应该叫谢什么霆好,而母亲则说我应该叫谢锋什么或是谢什么锋好。
那时卿姐在房间里看着中文拼字表,忽然跑出来说:“少奶,我想到,不如就叫霆锋啦!”父亲听到,也觉得蛮不错,于是我就取了谢霆锋这个名字;而我的英文名Nicholas,则是住在我隔壁的荷兰太太帮我取的。
很多人都会问我,出生在一个明星家庭,会不会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坦白说,小时候的我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因为当时自己根本感觉不出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当闪光灯照着我时,人家就说:“霆锋,笑!”,我就笑,父母带我拍电视广告就拍广告,完全感觉不到身为明星儿女的那种压力。
说到读书,当然是由幼稚园开始,但我对幼儿园的生活印象并不深刻,很多事都已忘记了,唯一记得的是自己在那时已开始“追女仔”,那个女仔是短头发的,至干名字我则不记得了,印象最深刻的是当时我拿走了她的水壶,气得她在教室里追着我来骂以及嚷着要取回的情况,真的是十分好笑。
接着,在“喇沙”小学读一年级,由于年纪太小又很顽皮,加上那间学校的校规很严,所以我经常会被老师罚,所以老师总向我爸妈告状:“霆锋虽然是个很聪明的小孩,可惜有时实在太顽皮了。”除了经常被人处罚外,其实我对学校也有些贡献。可能我对音乐有点天分,所以虽然只是小一,但已加入学校的音乐队,主要负责“喳喳”,还记得六年级的哥哥、姐姐举行毕业礼时,我还有份上台表演呢!
不过,说到在“喇沙”最惊险及最有趣的事,则不是在学校里发生,而是关于保姆车的。还记得当时自己每天都做同一件事――上黄伯的保姆车,于是那天放学后,我没有上保姆车,而是一个人由“喇沙”开始到处逛。直至近七点,感到累了,才发觉自己不会回家,于是我就走到我妹妹的那辆保姆车回家。回到家,当然少不了要受到惩罚,晚上我就被妈妈痛打了一顿,她还赶我出问罚站了两个钟头。虽然如此,但我没有后悔做这件事,反而觉得很开心,因为自己六七岁就可以一个人过马路和逛街,那份刺激感受,真的非笔墨所能形容。
读完一年级后,由于父母不希望我背负着他们的知名度在香港继续学业,受别人过度的注目及留意,于是他们就把我送去加拿大读书,希望我可以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下成长。在加拿大时,由于父母需要工作的关系,照顾我的责任便落在一个叫Nancy的保姆身上。她是妈妈的管家,已经帮妈妈工作十多年了,所以爸爸和妈妈都很放心将我和妹妹交给她来照顾。初到加拿大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亦没有被鬼仔欺负的情况,可能是年纪尚小的原因吧,所以比较容易适应环境,也很容易认识新朋友。就算是进入了一所新学校读书,也没有什么不习惯,反而觉得蛮不错呢。最初我就读于一所公立学校,一进去便上二年级,读了两年以后我便转校。但这两年内,却发生了一件令我很难忘的事。
在加拿大时,由于父母需要工作的关系,照顾我的责任便落在一个叫Nancy的褓母身上。她是妈妈的管家,已经帮妈工作有十多年了,所以爸爸和妈妈都很放心将我和妹妹交给她来照顾。
初到加拿大时,并没有甚么特别的事发生,亦没有被鬼仔欺负的情况,可能是年纪尚小的关系,所以比较容易适应环境,亦很容易认识新朋友。就算是进入了一所新学校读书,也没有甚么不习惯,反而觉得蛮不错呢。
最初我就读于一所公立学校,一进去便二年级,读了两年之后我便转校。但这两年内,却发生了一年令我很难忘的事。记得有一次我被老师罚,而被罚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和同学打架,而那次更是我一生人中第一次打架。打架的起因是因为那人欺负我妹妹,为了保护妹妹,于是我便和他吵了起来,之后继而动武,但由于我末曾试过打架,不懂衡量拳头的轻重,结果我毫无保留地用无情力和他打起来,那同 学后来被我打得流鼻血,牙齿也被打得掉了一颗,而我则给老师惩罚及被带去见副校长。
四年级,我转入一所私立学校读书,那是正统的英式学校,每天上学也需要打领带、穿校服,妈妈帮我转学进去的原因,是希望我可以学做一个真正的绅士,但她不知这样做也带给我很大 的压力。传统的英文跟普通口语的英文有很大的分别,甚至是科目上也有不同。由于以前完全 没有接触过的关系,加上每天都有很多的功课要做,令我有很多方面都追不上学校的教学进度,故读起书来困难重重。由四年级至九年级,我都在这所学校读书,足足读了六年,起初自己真的有点不喜欢这所学校,直至六年级时,进了学校寄宿,想不到就此令我就爱上了寄宿的生活。
我是一个喜欢和朋友在一起多过与家人在一起的人,这可能与家里人少有关,爸妈经常因工作要回香港,只有妹妹及佣人在家中陪我,所以比较冷清,总令我觉得没有亲切感,所以在那时我经常都不想回家。难得在六年级时可以在学校寄宿,这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
我还记得以前我们很喜欢在半夜三点时,在宿舍内煮公仔面吃,那些无忧无虑的生活,与现在常要为工作忙碌,还往往被传媒的追访压得透不过气。回想起来,格外令人怀念。现在我这些好友仍在加拿大读书,不知道没有我之后,他们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呢?
除此之外,寄宿也培养出我的独立性,因为起居饮食都要自己照顾自已,还有很多事情也需要我独自处理,这些难得的训练,令我不再依赖别人,对我日后出外到日本受训有莫大的帮助。
可能是我性格好动的关系,所以在众多学科中,体育科的成绩往往最好,我更曾入选过篮 球隧,而其它擅长的运动则有游泳、网球、田径等。至于问到有没有夺过奖牌嘛?这个当然是少不免啦!而且成绩更经常上BC省纪录呢!例如我们4X100接力,就只是差0.06秒便可以破BC省纪录。此外,跳高方面,我就取过BC省第三名的成绩。
而说到我最讨厌的科目,相信非历史莫属了,我不明白,历史就是已过的事,理应同现在没有甚么关系,干甚么还要读呢?实在令人费解。到十年级,回来香港读书,进入了香港国际学校,但只读了半年,原因是当时我回来后,马上受到传媒的注意,报纸上经常有我 的报导,因而引起了校长的反感,他甚至曾当面问过我一句:「你现在究竟是做明星,还是做学生?」不过最令我难堪是,某周刊说我经常和别人打架,又说我是黑社会份子,更过分的是刊登了校长的相作封面,大大损害了学校的声望,为免继续影响学校,我只好决定退学,暂时离开这片是非之地,飞到美国凤凰城继续我未完成的学业。
到美国凤凰城读书,可以说是我的音乐发展期。我在那里继续升学读十及十一年级。由于当时我是一个人过去念书的,一个人住,身边没有甚么朋友,所以觉得在那里读书很闷,没有甚么心情上学 。我可以很大胆说一句,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很顽皮,并曾经逃学。
其实不想回校上课的最大原因,是发现那所学校根本和我想象中有很大出入,实在令我很难适应。我就读的学校是一所公立中学,有学生三千多四千人,他们全部都是标奇立异的份子,头发染了不同颜色,穿些寄装异服回校,有的甚至更会穿鼻环,那所彻头彻尾就是一所「烂仔」学校。老师更是非常没用,他们可以被学生拿东西掷也不哼一声。试问在这地方下我如何可以安心读书?其实去美国之前,我也有想过用心读书,在那里念完高中,然后升上大学,可惜读书环境实在太差、太复杂了,令我有心无力。 没有上学的一段日子,我用了自己的百几美元,买了一套便宜的鼓。加上家里本来有夺音响,于是我便在家中学习打鼓。那边敲一下,这边敲一下,慢慢地尝试,终于给我学晓基本节奏,之后又利用自己的读书的时间和金钱去学结他。最记得当时跟音乐老师叫做Steve,他弹结他很厉害,绝对是 一流水准。最初,我只跟他学一些传统的乐理,例如Blues、Jazz等,之后才真正学结他。坦白说, Steve对我的音乐生涯影响很深,帮助亦很大。当时一面跟他学习之外,也一面自学。可以说,在那时,我正式投入音乐的世界,开始爱上音乐。
其后突然听到消息,妈妈和爸爸在香港有事发生,于是便马上赶回来看个究竟。而在家变发生后, 在父亲的要求下,我到了东京音乐学院读书。那时父亲叫我到东京,是觉得我喜欢的东西将来可能用得着,既然那所学校肯收我,而据闻学校也不错,于是就给一个机会让我尝试正式学习音乐。
到日本受训的日子,完全可以用「辛苦」两个字来形容
很多人也不明白到日本这些先进国家读书,为甚么会辛苦,原因很简单,就是一个字一钱,相信大部分人也不相信,我到日本读褚身边竟然没有甚么钱花,但事实就是如此,很多人以为霆锋出生于富裕家庭,就一定是要甚么有甚么的了,但其实并不是那样。
我在日本是住在郊外而不是住在市区,由于居住地方与学校距离很远,因此我每天很早便要起床上学。我拿着结他和书本,要知道这些东西加起来至少也有廿五磅,然后慢慢走到火车站,乘两个钟头才能回到学校。
至于吃方面,当然也不是吃甚么刺身或日本料理这些昂贵的食物,而是到饭堂吃一些很便宜的饭菜就算,若饭堂没开,便要到超市买食物,如买一百¥的三角型饭烛,一口气买五、六个。买了这些饭团,然后再 买瓶牛奶来送饭,整晚便是靠这餐饭来支撑,除此之外,我也储藏了不少干粮,所以若真的不够饱的话, 便可以「顶肚」。
虽然日本有不少娱乐设施,但身无分文的我,当然没可能谈甚么娱乐,平日连出租车也不敢乘,更何况行 街买衣服、看电影呢?当时在日本,我最大的乐趣是寓工作于娱乐,在一些吧式酒廊中表演,一来可以训 练自己的音乐造诣,二来也不用每晚回家只对着四面墙壁那么苦闷。但有一次,当我唱完酒廊后,已经一 点多,由于东京的火车站是在十二点已经关闭,身上只有几千¥的我,因为不够钱,所以回不了家,最后只有在一所很破旧的酒店住了一晚,这次遭遇,我一生也不会忘记。
在这艰苦的环境下生活,最大的得益不是音乐上的进步,而是训练到意志力,尤其是当一个人完全孤立无 援时,那一刻才会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在日本,我永远都是穿件烂T恤,外披风褛,一条牛仔裤,一对旧波鞋,背着结他、背囊,身上只有几千¥,到处流离浪荡,那感觉就像个流浪汉般。我生命中经历得最多事,就是在日本那段时间,至于领悟到甚么,或是那感觉是怎样的,就真的很难用言语说出来。
说了那么多童年往事发难忘经历,不如转转话题,说说我身边三个亲近的人─爸爸、妈妈和妹妹婷婷吧!
<父亲>
他是一家之主,第一个当然要谈他。在我眼中,父亲谢贤是一个「大细路」,他很贪玩。我和他的关系基 本上像朋友多过父子,可以说,他是我一个好「兄弟」。其实我很喜欢这种关系,因为这样沟通会比较容 易,我最欣赏父亲的地方是他不会与社会脱节。虽然在年龄上,我们相差很远,但无论我说甚么或玩甚么 ,他都能明白。
<母亲>
母亲是个很聪明的人,她的头脑灵活、口齿伶俐,甚至乎可以说是牙尖嘴利。其实她拥有这些性格也是件 好事,尤其是在娱乐圈中工作,就最适合不过了。很多人也问过我,有一对明星父母,会否觉得很威风? 我可以肯定的答:「绝对不觉得!」因为我以父母为荣,是基于他们的人格,而不是他们的职业或过往特 别的事迹。
<妹妹>
妹妹婷婷比我小两岁,她是个很脆弱的小女孩,但某程度上,她也有坚强的一面。好始终年纪还小,所以 很多方面是很幼嫩,自己处理不来。我自问虽然有心做一个好哥哥,但绝对未做到最好。我很想对她好一 些,但问题在于我没时间,也没能力去做。最记得家变发生的时候,十三岁的她一个人在温哥华接受不了 这个消息。 学校打电话来我家,说婷婷好象有点问题,希望就算家里有甚么事也不要影响到她,始于她还小。这时我 在美国,唯有每晚打电话给她,和她倾谈、开解她,直至她的心情平伏下来,我才安心。而我亦总算尽了 做哥哥的一点责任。
除了妹妹外,其实我一直都渴望有个弟弟,因为我可以教他和培养他,待他长大后,会成为我的复制人。 那么我便会有很大的满足感。相反,我自己就不喜欢做弟弟了,我还是爱做大哥多一点,因为我不爱依赖 别人,就连父母也不例外。天生的独立,还是当家中的大哥比较适合我。 到甚么,或是那感觉是怎样的,就真的很难用言语说出来。
相信大家都上过作文堂,也曾经写过一篇题目为「我的志愿」的文章。虽然我自小便在国际学校读书, 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但同样地,我小时候也有自己的志愿。我的志愿就是当设计师,因我很喜欢幻想和创作,所以当设计师正好符合我这个兴趣。但在美国接触过音乐后,才令我的志向改变─希望以音乐工作作为我将来的职业,所以我决心当歌星。虽然如此,但我 并没有忘记自己仍喜欢设计,故此入行后,我的形象便由自己一手包装,藉此满足自己。
除了设计后,我还有一样兴趣,就是汽车。自小,我便对车爱不释手,不论真车、模型车,甚至汽车杂志,我都很想拥有。年纪轻轻的我,十四岁时便已经驾「大胆车」。十六岁时,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去 考车牌。到现在为止,很幸运,并没发生过意外,唯一一次是于去年十二月在加拿大,我驾了朋友的车 子,当车泊在街旁的时候,忽然随后有辆汽车撞过来,之后更是四车相撞。我的车子被夹在中间,自然 是损毁不堪。虽然事后我的朋友并没有怪我,但最终我还是有赔偿他。
由于香港要满十八岁才能考车牌,所以回来工作后,我很久也没有尝过驾车的乐趣,唯有等待明年够十 八岁后,便第一时间去考车牌。还记得初初驾车时,很喜欢驾快车,因为我爱那份刺激感;但现在则不会了,有机会自己买车的话,我会选择一些传统古典汽车,至于颜色方面,最好便是黑、白、银三色。
最后,不如说一说我的爱情观念呃,相信大家也很有兴趣知道。其实对于爱情,我一直抱着随缘的态度,有便有,没有也无所谓,因为爱情在我生命中,绝对不会是占第一位的。我会是个很传统的男人,因为我十分赞成「男主外、女主内」这一套。我会要求我的另一半要大方得体,她不需要美若天仙,但要 做到「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所以我选择伴侣时,内在美是很重要的,外表反而只是其次。
生命的长短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活着时轰轰烈烈。"
--─谢霆锋
一直以来,我也没有想过自己十六岁那么早便入行,因为在我的理想中,是要等自己念完书,才正式加入歌坛。奈何家变的发生,令我的人生观改变了,觉得自己应该早点独立,自己供养自己。既然当时有机会的话,便应当好好把握,因为一旦错失,将来未必会再有人找我─谢霆锋。
很多人也以为当初我签约飞图,完全是因为钱的关系,但事实却不然。在那时,有不少唱片公司开出的条件都比他们好,但结果我还是选择签约飞图,原因除了是公司有诚意外,老板杨受成亦是重要的因素。由于他对我家有恩,所以在报告他的心态下,我决定签约给这间公司。
在入行的初期,自己感到压力很大,因为每个人对我的期望很高。我硬着头皮的接受,每件事尽量做到最好。结果就是每次表演,人家只练一个小时,我便练上两个小时,希望做得比别人更好。不过这还是小事,最令我不快的是,人们会因为我是谢霆锋而作一些偏激的报导,很多事情根本与 我无关,但传媒往往也会将我牵入其中,令我觉得很无辜。虽则如此,但由96年12月27日入行至今 十个多月,我也没有后悔当初选择这条路,纵然这条路有苦有乐,我还是很乐意的继续走下去,因为我发现自己已找到其它的未来路向。虽然我不知道结果会是怎样,但既然我已找到了目标,我是 绝对不会放款的,而我的目标就是要谢霆锋做到独一无二,我希望自己可以和成龙一样,不但所有 中国人的地方会认识我,就连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叫谢霆锋。我没有规定自己要在甚么时间 内达到此目标,因为我明白天时、地利、人和这道理,令我知道有机会的话,就要好好把握,不可轻易放款。
很高兴花了莫大努力,终于改变到外界对我的印象,观众渐渐接受我、认同我。当然我的音乐理想还末全部实践,然而观众对我的改观,会让我有更大原勤力,去继续坎我的音乐旅程。
一直以来我承受各种各样压力,有来自外界的,也有来自自己的。最主要是工作加上传媒造成的压力,我资历浅,还欠缺实则经验,很多时出了事,自己未必会处理得好。面对传媒,我觉得自己像铁笼里的动物,他们无中生有,好象撞车事件,我明明没有车牌,怎样撞车?全是无中生有!不是夸张,出道两年来,传媒已经帮我传了足足十六个女朋友,观众好易被传媒影响而信以为真,分分钟要传到有二百个女朋友才会识破谎言。说我对李心洁有意思,硬说我靠视线向她传情,其实当时我根本不是望她。
我觉得自己算是想得很开的人,形象自我,敢做敢为,无疑令我舒服许多,但不幸的是令身边的人难做。我承认自己在人际关系处理的不当,不喜欢交际应酬,只是一心去做自己想做的音乐。可是香港有好多限制,很难表达自己理想的音乐风格,香港的乐迷未必会接受,譬如我想做早几年的日本音乐,但到现在香港乐迷还没能接受,没有市场,我还未能去做。我觉得香港人好懒,好表面,那些喜欢名牌的,烂熟名牌的,只管全部披上身,根本不理会搭配是否合适。
面对我的工作,我要顾及公司,要给公司一个交待,因为工作机会是公司带给我的。面对观众时,我也会反问自己有没有尽全力去做,给大家好好交待。我并非怕观众,也不会恐惧任何人,没有人威胁得了谢霆锋。
除了工作压力,经济方面我亦感到压力很大。如果不是经济出了问题,我未必会这么早就出来工作,也用不着不停地工作。假如现在还在求学的话,我想或者会去美国学音乐,学习流行曲及管弦乐编曲。
事实上,我对音乐的热爱早在读书`已培养出来,以前在学校玩了两年开单簧管的。不过我更加喜欢弦乐,希望迟些有机会去深造。当然还要视乎经济情况是否许可。别人以往一向认定我是富家子 弟,相信现在大家都知道绝对没有这回事。其实我向来都不敢乱花钱的,就算早前买结他,也是卖掉我所有手表套现,才有钱典的。可是又不方便解释那么多,人家觉得我是富有的,就由得他们讲 吧,反正终有一日,他们终会发现真实我的并非这样。虽然自己体会到赚钱好辛苦,但我绝不是个渴望中横财的人,宁可脚踏实地去赚钱。
拍第一部电影《新古惑仔之少年激斗篇》,教我感觉到甚么是群体生活。唱歌好独立,是个体活动,甚至乎夹Band也是,但拍戏令我知道不能缺少谁的重要性,导演、副导、打灯师……缺一不可,数个月与他们朝夕相对,我学懂在群体中相处。
未拍戏之前以为过程会好严谨,不苟言笑的,但原来真实情况有点不同,可能我幸运遇着一班热爱电影之余又享受拍戏过程的工作人员,他们珍惜和Enjoy自己的工作,真难得。这样令演员和导演 之间沟通得更好,我觉得彼此轻松点会较易揣摩角色。
其实起初我抗拒接演少年古惑仔这部戏,因为伊健之前尾拍了五集,我怕观众会觉得厌闷。心想,怎样才可以吸引大家还有去看的欲望,唯一是介绍陈浩南诞生的神话。凭着这个信念,再加上与导演刘伟强见过面,我决定拍这部戏,因为我看出导演有心去拍好部戏,所以我相信他。我并没事前看过剧本,一向我都不爱看剧本,原因是我中文程度不好,我只看过故事大纲,消化了故事和角色性格,然后在现场埋位试戏时,将自己溶入角色中,捕捉角色的神髓,假设如果自己是这个人,我的反应会怎么?再问导演用自己所想的演法去做会烈更自然,这就是我演戏的方法。
我喜欢这部戏,因已经很少有老板够胆用一班新人去担戏,只可惜上画时被列作三级,加上又与世 界杯撞期。唉!四年一度,哪还有人会出街看戏。不过我没介意票房成绩如何,票房不能定论戏本 身的好与坏。至于自己的表现,我觉得算合格吧,似乎导演觉得我这个小子过得去,看出我起码肯 博肯尝试,做到他想要的。这是导演给我的感觉,是真是假其实我不知道,希望没会错意。
拍第一部电影和第一部电视戏,感觉完全是两回事,电影叫我感到生命力,电视我只觉好行货、好急进、好无谓。有人说电视有用过电影,我则说电影有心过电视,这就是所谓观点与角度吧。这辈子我再不希望有机会拍电视剧,太白费心机,无论用好多心思去想怎样拍好它,但到头来他们竟然对我说只要照做了就好了,我很讨厌这种拍摄制度,结构太不正统,里面就算有很多有心的工作人员及导演也没用、没办法,电视台的制度根本不能配合,厂就只得六个钟头,每天就只有不断的赶拍。 我更不喜欢拍挡的主角同时担着几部戏,这分钟演着这个角色,下分钟去了那个角色,第三分钟又去了另一个角色,不是怀疑他的实力,但是否全神贯注拍一部戏会好一点呢?拍得如此伧促会否捉到剧本的精神实际?还是只为马虎交差就算?
讲了很多坏处,究竟拍剧有否些少优点?也有的,我喜欢那种家庭式的生活,大家困在厂内,比电影更群体。由于拍剧,我交了很多朋友,学到待人接物,互相支持的精神。好象我跟韦家雄连续拍 三日三夜,累得不堪,两个人摊在柔道席上卷起来扮腊肠卷,累到要做这些傻事来支持自己,忘记睡意,真的连自己也失笑了!
外人总觉得我是个很难相处的人,实际上,圈外圈内,我都有很多知己朋友,只是我认为这些没有必要向人交代。
圈外的朋友全都是以前在加拿大寄宿学校的同学,到现在还有电话联络。大家一起寄宿长大,几个 Friend一起住了七年,到现在相识快十年了,感情当然深厚。但老实说,我很少打电话给他们,因为他们分别住在波士顿、洛杉矶、纽约、加拿大,我不懂怎样迁就时差,而他们就早认定我是个不用睡觉的人,所以大多是他们随时随地打给我,还试过有时凌晨四点打来,我正在睡觉呢,不过好朋友的电话我不可能不接。
我这班同学对我做娱乐圈并不好奇,平时跟他们聊天都是聊彼此平日所做的事,玩些甚么。我不会是那种遇有不快事就打电话向他们诉冤屈的人,已经少见面,若只会每次抱怨,朋友也会闷的。 至于我的圈中朋友就更加多不胜数,不是要炫耀,而是因珍惜跟他们的友谊,所以想说说对他们的感觉。陈奕迅、冯德伦、李灿森、张智霖、梁汉文、郑中基、许志安、郑伊健、郑秀雯、苏永康、杨千谩⒛文蔚、杨恭如、梁咏琪、林晓峰……太多太多,他们都对我很好。
当中Stephen、森仔和Eason会比较多接触。拿起结他我会想找Stephen,想坐电单车我会找森仔, 想讲心事便会找Eason。
Eason是最明白的人,我会告诉他很多我的事给他听,因为我相信他,我常告诉别人其实Eason是我 的秘密「女友」,我俩已订婚了!说真的,Eason是个待人热诚、有理想、有爱心、善良正直的好 男人。不知怎的,我和他很自然就投契起来,或者是天意吧。
至于Stephen,他是一个颇独立的个体,如果跟他不太熟的话,会觉得他「寸」而很难接近,但其 实跟他一起可以感染好多欢乐,他会运用自己天赋的幽默感,令旁人不停开怀大笑。而我跟他最合得来的地方,就是对音乐的理想。
能够与森仔成为好朋友,原因大家都是很癫、喜爱玩的人。除了玩,他不开心时也会找我倾诉。他对电影充满热诚,别看他外型打扮出位过火,其实仔性格随和,而且好纯好似小朋友一般,虽然他比我 年长四年,但我觉得他仍然童真地希望自己留在小孩阶段,我也希望他做得到,否则他一长大便会褪色,看他走路时衰衰的不理别人怎看,就知这个才是真正的森仔。
可能我跟他们都是同类型的人,所以才会做到死党。其实在圈中要交朋友不难,是那些人老抱持同行 如敌国的态度,人家走过来就装纲落闸,反问一句,人家怎样跟你做朋友?只有拿真心出来,便不难交朋结友。
好象安仔、Sammi有今时今日地位,绝不会在我这些后辈面前摆架子;康仔很疼我们,一点架子都没 有,我叫他做Uncle的,伊健就像我的好哥哥,时常提点我,他曾经跟我说"不要执得太紧,要放松点。"到现在我还紧记在心。千檬俏医舷不兜囊煨耘笥眩因为她够爽朗、不爱撒娇、大方随和男仔头,很易配合不同类型的人,跟很多人都合得来。
我觉得自己好幸福,好多人疼爱我这个"小孩子",并不因为我父母我关系,他们根本不认识我父母,不需要给我面子。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绯闻和负面传闻,这是我觉得在娱乐圈中遇过最无聊的事,令我好辛苦。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辛苦之处,但做我们这行最辛苦是没有人谅解自己,那不仅是体力的辛苦,令我好怀疑自己努力地做这么多究竟值不值得。
入行以来我一宜想着这个问题,尤其拍电视剧那段日子特别想得多。直至近半年才把这块心头大石 放下,所以我认为在加拿大那段日子是个反省期,日子可以平静得令我抓破头,以致我写了「未世 纪的呼声」,这首歌词足足写了两个月的。在这段反思的日子里,我可以怎样想便怎样想,不再困在烦恼中,多自由轻松。
我可以在这里告诉大家,其实所有和我传过绯闻的女主角都已跟我结了婚,我和学而甚至在佛罗里 达州收养了孩子,和黄佩霞在巴基斯坦也生了小孩,和心洁在巴基斯坦也收养了一个,和张鲈迷 澳门生了个葡挞,正在发霉!和傅明宪、张玉珊在雪山生了只山羊,和叶佩雯生了「小室节椎」。
怎样?够了吧?
一时说我与这个有染,一时说我暗恋那个。算了吧!我想说,感情对我来讲是一种压力,因为教我感到身不由己。作为艺人,走在一起定被跟踪,就算双方愿意,但传媒去到连对方父母也成为报导目标这么没道德时,还有拍拖意义?我是不爱偷偷摸摸的人,这样的环境和气候使我爱上一个人也 不敢去追求,就算对方是圈外人也不敢表白。
爱一个人是要互相照顾的,包括在精神上,生活上。我并非细心的人,有时觉得连自己也未照顾得 了,所以还没资格去爱人。
霆锋访谈之酷由心造
除夕之夜,当扎着小辫、披着一头不羁长发的谢霆锋牵着一位绝色美女幸福地穿过五彩续纷的花环、走上2000年春节联欢晚会现场的时候,全场的观众惊诧了。一时间,热闹的场面差点儿静止了,随之,当人们从惊愕中反应过来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兴奋、喜悦的惊叫声响彻大厅。谢霆锋一曲《今生共相伴》、将浓浓的情、厚厚的意真真切切地包裹了那位幸福的“新娘”,晚会的热烈气氛更浓了,也更烈了。
春节晚会。可谓群星云集,大腕荟萃,作为一直以来被香港娱乐圈视为“另类”、”狂傲”的花花公子,是如何力压群星走上这一向以正统闻名的光辉舞台的呢?大年期间。记者就一直想捉住个机会与霆锋谈谈,但苦于中央电视台对霆锋的重点保护,记者没能够如愿以偿。不久前在台湾采访,记者无意中看到了他的综迹。于是,向孤傲的霆锋与记者有了一次被霆锋笑谑为“今夜共相伴”的促膝长谈。
记:我知道你的父母都是做这行的,是不是因为家庭的缘故才走了这条路?
谢:不是。我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音乐了。而那时候刚好是找不开心的时候,家庭的间题、爸爸妈妈离婚的问题。有一天经过一家乐器商店,看见有人在打鼓,弹吉他,就有一种感觉希望可以学到。由此也就开始喜欢音乐。
记:你自己的风格会有逐渐的变化吗?
谢:有,歌曲的风格改变了很多。其实我觉得作为一个歌手最重要的是诚意,有没有兴趣去唱歌是另外一回事,好像张惠妹,她的声音不是我所喜欢的声音,但是她唱歌很用心,这是听得到的。
记:从你的年龄上看,你只能被称之为男孩,但从你歌曲和谈话中传达出一种男人的分量来,在boy和man之间,你自己是喜欢哪一个称呼?
谢:我无所谓。两者都有他们的好。
每当我感觉已经很累了,支持不了,有很大压力,在这时候我就希望自己是个孩子,该吃东西就吃东西,该睡觉就睡觉。
记:你从出道到现在改变最大的是什么?
记:其实我自己没有什么改变,我刚在香港出道的时候,人家可能按受不了我,谢霆锋的东西可能是人家完全没有看过的东西。但是我觉得自己做的不是错的东西。只是在香港那么多年来,没看过那么多东西。
记:不知从哪时开始,你和陈奕迅变成了潮流指标,穿的鞋和衣服、戴的眼镜,全部被标榜为必炒必红的产品,价格高低采购地点一一列明,简直榜样一个。
(谢霆锋对此非常不以为然,但还是觉得颇为无聊。)
谢:第一,找不是帮你卖广告。第二,我穿什么是我的事。第三,我穿什么不代表一定流行,可能很难看!如果有一天,我穿拖鞋出门,纯粹是因为懒,而不是有型,所以大家不要学,我希望人家用不同角度看,可能这个说谢霆锋穿皮裤靓,那个说陈奕迅穿得好看、无所谓!
谢:除了穿着打扮,你的思维方式也很反传统吗?
谢;一定是。找不喜欢装扮,希望我的歌迷、观众在舞台上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谢霆锋。而不是跟回家后的谢霆锋是完全不一样的谢霆锋,那样就会有一点欺骗观众的感觉。
记:如果你不从事演艺行业还会像现在这样的装扮吗?
谢:自己舒服就好了,也不用装扮。也许一两年你可以装扮成一个很舒服很乖的小朋友,过了两三年后呢?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你不是这样子的。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如果不是的话,那么世界上只要两个人就够了,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记:有没有刻意去突出自己某种特色?
谢:特色是人家去定的,可能有人喜欢谢霆锋这种东西,有人喜欢谢霆锋那种东西。我觉得没关系,我只要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说是对得起我自己跟支持我的人。
霆锋访谈之辛酸出道
表面看,谢霆锋的确有太多令人羡慕的理由,但当掀开外层那个糖衣包装,霆锋的真面目,竟然是身不由己、入不支出、七痨八伤……
在自曝欠债与两父子要一起卖房子之后,记者曾尝试联络霆锋,但他通过经纪人回应,要说的巳经说尽,他不想再深入讨论了。不过,早前记者曾有机会与霆锋坐下好好聊天,说到家庭的担子,当日的他掏出了许多心里话,相信依然是他今日的心情写真。
“生活上、家庭上,我都有许多不可告人的烦恼,但最矛盾的是,外人永远觉得我无忧无虑,但事实我是不是这般风光,从不担心柴米油盐?我工作不是纯为兴趣,我确实是要赚钱的,如果不工作的话,我都不知会变成什么模样!不错,妈咪可以照顾自己,但阿爸还要生活,阿妹还要读书,外婆还在加拿大……这一切都是我的责任,只要我能力可以做到,我绝对乐意为家庭出力!
“如果不是为了生活,一年前最恶劣的时候,我已经拂袖而去!但我不能放弃,因为合约要到我差不多30岁才满。幸好,我喜欢音乐,能够弹弹吉他,写歌给别人唱,是我的最大乐趣,可以用自己的兴趣混饭吃,何其难得?坦白说,如果现在给我一个愿望,车与房子我都不稀罕,我宁愿要一把高档吉他!”
至于那一晚谢贤到录音室看到疲累的儿子时,发出一番肺腑之言,就像是电视剧的情节,原来半昏迷的霆锋只是假睡,四哥的一字一句,完全地跌落他的耳里去!“每当我倦极的时候,只要想到他这两句话,我便能打起精神,恢复冲劲!”
两句话就能暖透霆锋心窝,并成为其奋发向上的座右铭,四哥在霆锋心目中的崇高地位,自不待言;为同时顾全母亲秋波拉的感受,震锋感慨地说:“我好开心做爹爹妈咪的儿子,他们养到我这么大,绝对不是负累!对爸妈,我会还尽一世情!”
霆锋当初出道唱歌,曾多次被台下观众“嘘”喝倒采,于是便有了“摔麦克风事件”,便有了“加拿大养病事件。”
当有人问到“霆锋,知不知道为什么被人喝倒彩”时,他说:“我也不是很清楚,怎么那么多的人喝我的倒彩?我想这也许和我的爸爸有关,我时常听人暗地里说‘谢贤的儿子’,可我爸爸是我爸爸,我是我呀!我觉得这事简直是太没理由了!”
还有一点,霆锋说也许和他的年龄有关。那时他还不满17岁,模样儿看上去像个黄毛小鸭,谁会服你?所以霆锋说:“我年轻幼稚、无名无头是实!但你总得给我个机会啊!好多次上台,表演还没开始,台下便有观众嘘起来。我说你总该给我个表演的机会啊!就说有一次表演自弹自唱吧!为了临时能给观众带来最好的感觉,我练了两个通宵的琴,连手指都拨出血来了,哪知一出场――一些人又嘘起来,真是让我伤透了心。我说你们连我的表演都没看,怎么就知道我做得不好呢?不明不白就跟着人家嘘起来呢?这纯粹是不尊重我嘛!我虽年幼,但你们不尊重我,我又怎能尊重起你们来呢?所以98年那段日子很多人都批评我任性、骄傲和狂暴不羁。
“但其实我还是蛮懂事的,观众越是喝我的倒彩,我却越是勤奋和坚强。我心里说,我一定要混出个名堂来,一定要让人家知道:我绝不是像三岁小孩一样上台玩玩便了事,我是带着责任心上台的……于是,我一边勤练演技,一边更频繁地参加演出,对所有的嘘声都强自忍耐着,相信成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我亦从没怨恨过我的观众,尽管初时他们一直都喝我的倒彩。我想,也许这是我们彼此之间少了些沟通的缘故……
“经过多次被嘘,被喝倒彩后,人们终于承认了我。至少在我唱《无声仿有声》和《早知》后,我听人说:‘谢霆锋的歌唱得也不错嘛!’所以现在我不但不对那些嘘声心怀憎恨,反而是心存感激哩!我想若非当初的那些嘘声,哪有我现时的成功啊!”
我绝对不是个容易照顾的婴儿,因为我经常生病,由出世直至三、四岁,我差不多一个星期就进一次医院。因医生告诉妈妈,我对牛奶会产生敏感,所以应该要喝豆奶。直至后来长大了些,抵抗力增强了,才没有那么容易生病。由于父母经常要出外工作,所以在家里照顾我的责任就落在卿姐身上。卿姐在我出世前巳经替我爸爸工作了,直至现在,她依然在我身旁照顾我,她很疼爱我。小时候我除了经常生病外,也很顽皮,尤其是不喜欢睡觉,通常要她抱着我至凌晨五点才睡,所以照顾我真的很辛苦,精神差点就会支持不住。此外,我的中文名其实也是卿姐帮我取的。听说有一天,父亲在想我应该叫谢什么霆好,而母亲则说我应该叫谢锋什么或是谢什么锋好。
那时卿姐在房间里看着中文拼字表,忽然跑出来说:“少奶,我想到,不如就叫霆锋啦!”父亲听到,也觉得蛮不错,于是我就取了谢霆锋这个名字;而我的英文名Nicholas,则是住在我隔壁的荷兰太太帮我取的。
很多人都会问我,出生在一个明星家庭,会不会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坦白说,小时候的我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因为当时自己根本感觉不出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当闪光灯照着我时,人家就说:“霆锋,笑!”,我就笑,父母带我拍电视广告就拍广告,完全感觉不到身为明星儿女的那种压力。
说到读书,当然是由幼稚园开始,但我对幼儿园的生活印象并不深刻,很多事都已忘记了,唯一记得的是自己在那时已开始“追女仔”,那个女仔是短头发的,至干名字我则不记得了,印象最深刻的是当时我拿走了她的水壶,气得她在教室里追着我来骂以及嚷着要取回的情况,真的是十分好笑。
接着,在“喇沙”小学读一年级,由于年纪太小又很顽皮,加上那间学校的校规很严,所以我经常会被老师罚,所以老师总向我爸妈告状:“霆锋虽然是个很聪明的小孩,可惜有时实在太顽皮了。”除了经常被人处罚外,其实我对学校也有些贡献。可能我对音乐有点天分,所以虽然只是小一,但已加入学校的音乐队,主要负责“喳喳”,还记得六年级的哥哥、姐姐举行毕业礼时,我还有份上台表演呢!
不过,说到在“喇沙”最惊险及最有趣的事,则不是在学校里发生,而是关于保姆车的。还记得当时自己每天都做同一件事――上黄伯的保姆车,于是那天放学后,我没有上保姆车,而是一个人由“喇沙”开始到处逛。直至近七点,感到累了,才发觉自己不会回家,于是我就走到我妹妹的那辆保姆车回家。回到家,当然少不了要受到惩罚,晚上我就被妈妈痛打了一顿,她还赶我出问罚站了两个钟头。虽然如此,但我没有后悔做这件事,反而觉得很开心,因为自己六七岁就可以一个人过马路和逛街,那份刺激感受,真的非笔墨所能形容。
读完一年级后,由于父母不希望我背负着他们的知名度在香港继续学业,受别人过度的注目及留意,于是他们就把我送去加拿大读书,希望我可以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下成长。在加拿大时,由于父母需要工作的关系,照顾我的责任便落在一个叫Nancy的保姆身上。她是妈妈的管家,已经帮妈妈工作十多年了,所以爸爸和妈妈都很放心将我和妹妹交给她来照顾。初到加拿大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亦没有被鬼仔欺负的情况,可能是年纪尚小的原因吧,所以比较容易适应环境,也很容易认识新朋友。就算是进入了一所新学校读书,也没有什么不习惯,反而觉得蛮不错呢。最初我就读于一所公立学校,一进去便上二年级,读了两年以后我便转校。但这两年内,却发生了一件令我很难忘的事。
在加拿大时,由于父母需要工作的关系,照顾我的责任便落在一个叫Nancy的褓母身上。她是妈妈的管家,已经帮妈工作有十多年了,所以爸爸和妈妈都很放心将我和妹妹交给她来照顾。
初到加拿大时,并没有甚么特别的事发生,亦没有被鬼仔欺负的情况,可能是年纪尚小的关系,所以比较容易适应环境,亦很容易认识新朋友。就算是进入了一所新学校读书,也没有甚么不习惯,反而觉得蛮不错呢。
最初我就读于一所公立学校,一进去便二年级,读了两年之后我便转校。但这两年内,却发生了一年令我很难忘的事。记得有一次我被老师罚,而被罚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和同学打架,而那次更是我一生人中第一次打架。打架的起因是因为那人欺负我妹妹,为了保护妹妹,于是我便和他吵了起来,之后继而动武,但由于我末曾试过打架,不懂衡量拳头的轻重,结果我毫无保留地用无情力和他打起来,那同 学后来被我打得流鼻血,牙齿也被打得掉了一颗,而我则给老师惩罚及被带去见副校长。
四年级,我转入一所私立学校读书,那是正统的英式学校,每天上学也需要打领带、穿校服,妈妈帮我转学进去的原因,是希望我可以学做一个真正的绅士,但她不知这样做也带给我很大 的压力。传统的英文跟普通口语的英文有很大的分别,甚至是科目上也有不同。由于以前完全 没有接触过的关系,加上每天都有很多的功课要做,令我有很多方面都追不上学校的教学进度,故读起书来困难重重。由四年级至九年级,我都在这所学校读书,足足读了六年,起初自己真的有点不喜欢这所学校,直至六年级时,进了学校寄宿,想不到就此令我就爱上了寄宿的生活。
我是一个喜欢和朋友在一起多过与家人在一起的人,这可能与家里人少有关,爸妈经常因工作要回香港,只有妹妹及佣人在家中陪我,所以比较冷清,总令我觉得没有亲切感,所以在那时我经常都不想回家。难得在六年级时可以在学校寄宿,这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
我还记得以前我们很喜欢在半夜三点时,在宿舍内煮公仔面吃,那些无忧无虑的生活,与现在常要为工作忙碌,还往往被传媒的追访压得透不过气。回想起来,格外令人怀念。现在我这些好友仍在加拿大读书,不知道没有我之后,他们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呢?
除此之外,寄宿也培养出我的独立性,因为起居饮食都要自己照顾自已,还有很多事情也需要我独自处理,这些难得的训练,令我不再依赖别人,对我日后出外到日本受训有莫大的帮助。
可能是我性格好动的关系,所以在众多学科中,体育科的成绩往往最好,我更曾入选过篮 球隧,而其它擅长的运动则有游泳、网球、田径等。至于问到有没有夺过奖牌嘛?这个当然是少不免啦!而且成绩更经常上BC省纪录呢!例如我们4X100接力,就只是差0.06秒便可以破BC省纪录。此外,跳高方面,我就取过BC省第三名的成绩。
而说到我最讨厌的科目,相信非历史莫属了,我不明白,历史就是已过的事,理应同现在没有甚么关系,干甚么还要读呢?实在令人费解。到十年级,回来香港读书,进入了香港国际学校,但只读了半年,原因是当时我回来后,马上受到传媒的注意,报纸上经常有我 的报导,因而引起了校长的反感,他甚至曾当面问过我一句:「你现在究竟是做明星,还是做学生?」不过最令我难堪是,某周刊说我经常和别人打架,又说我是黑社会份子,更过分的是刊登了校长的相作封面,大大损害了学校的声望,为免继续影响学校,我只好决定退学,暂时离开这片是非之地,飞到美国凤凰城继续我未完成的学业。
到美国凤凰城读书,可以说是我的音乐发展期。我在那里继续升学读十及十一年级。由于当时我是一个人过去念书的,一个人住,身边没有甚么朋友,所以觉得在那里读书很闷,没有甚么心情上学 。我可以很大胆说一句,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很顽皮,并曾经逃学。
其实不想回校上课的最大原因,是发现那所学校根本和我想象中有很大出入,实在令我很难适应。我就读的学校是一所公立中学,有学生三千多四千人,他们全部都是标奇立异的份子,头发染了不同颜色,穿些寄装异服回校,有的甚至更会穿鼻环,那所彻头彻尾就是一所「烂仔」学校。老师更是非常没用,他们可以被学生拿东西掷也不哼一声。试问在这地方下我如何可以安心读书?其实去美国之前,我也有想过用心读书,在那里念完高中,然后升上大学,可惜读书环境实在太差、太复杂了,令我有心无力。 没有上学的一段日子,我用了自己的百几美元,买了一套便宜的鼓。加上家里本来有夺音响,于是我便在家中学习打鼓。那边敲一下,这边敲一下,慢慢地尝试,终于给我学晓基本节奏,之后又利用自己的读书的时间和金钱去学结他。最记得当时跟音乐老师叫做Steve,他弹结他很厉害,绝对是 一流水准。最初,我只跟他学一些传统的乐理,例如Blues、Jazz等,之后才真正学结他。坦白说, Steve对我的音乐生涯影响很深,帮助亦很大。当时一面跟他学习之外,也一面自学。可以说,在那时,我正式投入音乐的世界,开始爱上音乐。
其后突然听到消息,妈妈和爸爸在香港有事发生,于是便马上赶回来看个究竟。而在家变发生后, 在父亲的要求下,我到了东京音乐学院读书。那时父亲叫我到东京,是觉得我喜欢的东西将来可能用得着,既然那所学校肯收我,而据闻学校也不错,于是就给一个机会让我尝试正式学习音乐。
到日本受训的日子,完全可以用「辛苦」两个字来形容
很多人也不明白到日本这些先进国家读书,为甚么会辛苦,原因很简单,就是一个字一钱,相信大部分人也不相信,我到日本读褚身边竟然没有甚么钱花,但事实就是如此,很多人以为霆锋出生于富裕家庭,就一定是要甚么有甚么的了,但其实并不是那样。
我在日本是住在郊外而不是住在市区,由于居住地方与学校距离很远,因此我每天很早便要起床上学。我拿着结他和书本,要知道这些东西加起来至少也有廿五磅,然后慢慢走到火车站,乘两个钟头才能回到学校。
至于吃方面,当然也不是吃甚么刺身或日本料理这些昂贵的食物,而是到饭堂吃一些很便宜的饭菜就算,若饭堂没开,便要到超市买食物,如买一百¥的三角型饭烛,一口气买五、六个。买了这些饭团,然后再 买瓶牛奶来送饭,整晚便是靠这餐饭来支撑,除此之外,我也储藏了不少干粮,所以若真的不够饱的话, 便可以「顶肚」。
虽然日本有不少娱乐设施,但身无分文的我,当然没可能谈甚么娱乐,平日连出租车也不敢乘,更何况行 街买衣服、看电影呢?当时在日本,我最大的乐趣是寓工作于娱乐,在一些吧式酒廊中表演,一来可以训 练自己的音乐造诣,二来也不用每晚回家只对着四面墙壁那么苦闷。但有一次,当我唱完酒廊后,已经一 点多,由于东京的火车站是在十二点已经关闭,身上只有几千¥的我,因为不够钱,所以回不了家,最后只有在一所很破旧的酒店住了一晚,这次遭遇,我一生也不会忘记。
在这艰苦的环境下生活,最大的得益不是音乐上的进步,而是训练到意志力,尤其是当一个人完全孤立无 援时,那一刻才会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在日本,我永远都是穿件烂T恤,外披风褛,一条牛仔裤,一对旧波鞋,背着结他、背囊,身上只有几千¥,到处流离浪荡,那感觉就像个流浪汉般。我生命中经历得最多事,就是在日本那段时间,至于领悟到甚么,或是那感觉是怎样的,就真的很难用言语说出来。
说了那么多童年往事发难忘经历,不如转转话题,说说我身边三个亲近的人─爸爸、妈妈和妹妹婷婷吧!
<父亲>
他是一家之主,第一个当然要谈他。在我眼中,父亲谢贤是一个「大细路」,他很贪玩。我和他的关系基 本上像朋友多过父子,可以说,他是我一个好「兄弟」。其实我很喜欢这种关系,因为这样沟通会比较容 易,我最欣赏父亲的地方是他不会与社会脱节。虽然在年龄上,我们相差很远,但无论我说甚么或玩甚么 ,他都能明白。
<母亲>
母亲是个很聪明的人,她的头脑灵活、口齿伶俐,甚至乎可以说是牙尖嘴利。其实她拥有这些性格也是件 好事,尤其是在娱乐圈中工作,就最适合不过了。很多人也问过我,有一对明星父母,会否觉得很威风? 我可以肯定的答:「绝对不觉得!」因为我以父母为荣,是基于他们的人格,而不是他们的职业或过往特 别的事迹。
<妹妹>
妹妹婷婷比我小两岁,她是个很脆弱的小女孩,但某程度上,她也有坚强的一面。好始终年纪还小,所以 很多方面是很幼嫩,自己处理不来。我自问虽然有心做一个好哥哥,但绝对未做到最好。我很想对她好一 些,但问题在于我没时间,也没能力去做。最记得家变发生的时候,十三岁的她一个人在温哥华接受不了 这个消息。 学校打电话来我家,说婷婷好象有点问题,希望就算家里有甚么事也不要影响到她,始于她还小。这时我 在美国,唯有每晚打电话给她,和她倾谈、开解她,直至她的心情平伏下来,我才安心。而我亦总算尽了 做哥哥的一点责任。
除了妹妹外,其实我一直都渴望有个弟弟,因为我可以教他和培养他,待他长大后,会成为我的复制人。 那么我便会有很大的满足感。相反,我自己就不喜欢做弟弟了,我还是爱做大哥多一点,因为我不爱依赖 别人,就连父母也不例外。天生的独立,还是当家中的大哥比较适合我。 到甚么,或是那感觉是怎样的,就真的很难用言语说出来。
相信大家都上过作文堂,也曾经写过一篇题目为「我的志愿」的文章。虽然我自小便在国际学校读书, 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但同样地,我小时候也有自己的志愿。我的志愿就是当设计师,因我很喜欢幻想和创作,所以当设计师正好符合我这个兴趣。但在美国接触过音乐后,才令我的志向改变─希望以音乐工作作为我将来的职业,所以我决心当歌星。虽然如此,但我 并没有忘记自己仍喜欢设计,故此入行后,我的形象便由自己一手包装,藉此满足自己。
除了设计后,我还有一样兴趣,就是汽车。自小,我便对车爱不释手,不论真车、模型车,甚至汽车杂志,我都很想拥有。年纪轻轻的我,十四岁时便已经驾「大胆车」。十六岁时,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去 考车牌。到现在为止,很幸运,并没发生过意外,唯一一次是于去年十二月在加拿大,我驾了朋友的车 子,当车泊在街旁的时候,忽然随后有辆汽车撞过来,之后更是四车相撞。我的车子被夹在中间,自然 是损毁不堪。虽然事后我的朋友并没有怪我,但最终我还是有赔偿他。
由于香港要满十八岁才能考车牌,所以回来工作后,我很久也没有尝过驾车的乐趣,唯有等待明年够十 八岁后,便第一时间去考车牌。还记得初初驾车时,很喜欢驾快车,因为我爱那份刺激感;但现在则不会了,有机会自己买车的话,我会选择一些传统古典汽车,至于颜色方面,最好便是黑、白、银三色。
最后,不如说一说我的爱情观念呃,相信大家也很有兴趣知道。其实对于爱情,我一直抱着随缘的态度,有便有,没有也无所谓,因为爱情在我生命中,绝对不会是占第一位的。我会是个很传统的男人,因为我十分赞成「男主外、女主内」这一套。我会要求我的另一半要大方得体,她不需要美若天仙,但要 做到「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所以我选择伴侣时,内在美是很重要的,外表反而只是其次。
生命的长短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活着时轰轰烈烈。"
--─谢霆锋
一直以来,我也没有想过自己十六岁那么早便入行,因为在我的理想中,是要等自己念完书,才正式加入歌坛。奈何家变的发生,令我的人生观改变了,觉得自己应该早点独立,自己供养自己。既然当时有机会的话,便应当好好把握,因为一旦错失,将来未必会再有人找我─谢霆锋。
很多人也以为当初我签约飞图,完全是因为钱的关系,但事实却不然。在那时,有不少唱片公司开出的条件都比他们好,但结果我还是选择签约飞图,原因除了是公司有诚意外,老板杨受成亦是重要的因素。由于他对我家有恩,所以在报告他的心态下,我决定签约给这间公司。
在入行的初期,自己感到压力很大,因为每个人对我的期望很高。我硬着头皮的接受,每件事尽量做到最好。结果就是每次表演,人家只练一个小时,我便练上两个小时,希望做得比别人更好。不过这还是小事,最令我不快的是,人们会因为我是谢霆锋而作一些偏激的报导,很多事情根本与 我无关,但传媒往往也会将我牵入其中,令我觉得很无辜。虽则如此,但由96年12月27日入行至今 十个多月,我也没有后悔当初选择这条路,纵然这条路有苦有乐,我还是很乐意的继续走下去,因为我发现自己已找到其它的未来路向。虽然我不知道结果会是怎样,但既然我已找到了目标,我是 绝对不会放款的,而我的目标就是要谢霆锋做到独一无二,我希望自己可以和成龙一样,不但所有 中国人的地方会认识我,就连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叫谢霆锋。我没有规定自己要在甚么时间 内达到此目标,因为我明白天时、地利、人和这道理,令我知道有机会的话,就要好好把握,不可轻易放款。
很高兴花了莫大努力,终于改变到外界对我的印象,观众渐渐接受我、认同我。当然我的音乐理想还末全部实践,然而观众对我的改观,会让我有更大原勤力,去继续坎我的音乐旅程。
一直以来我承受各种各样压力,有来自外界的,也有来自自己的。最主要是工作加上传媒造成的压力,我资历浅,还欠缺实则经验,很多时出了事,自己未必会处理得好。面对传媒,我觉得自己像铁笼里的动物,他们无中生有,好象撞车事件,我明明没有车牌,怎样撞车?全是无中生有!不是夸张,出道两年来,传媒已经帮我传了足足十六个女朋友,观众好易被传媒影响而信以为真,分分钟要传到有二百个女朋友才会识破谎言。说我对李心洁有意思,硬说我靠视线向她传情,其实当时我根本不是望她。
我觉得自己算是想得很开的人,形象自我,敢做敢为,无疑令我舒服许多,但不幸的是令身边的人难做。我承认自己在人际关系处理的不当,不喜欢交际应酬,只是一心去做自己想做的音乐。可是香港有好多限制,很难表达自己理想的音乐风格,香港的乐迷未必会接受,譬如我想做早几年的日本音乐,但到现在香港乐迷还没能接受,没有市场,我还未能去做。我觉得香港人好懒,好表面,那些喜欢名牌的,烂熟名牌的,只管全部披上身,根本不理会搭配是否合适。
面对我的工作,我要顾及公司,要给公司一个交待,因为工作机会是公司带给我的。面对观众时,我也会反问自己有没有尽全力去做,给大家好好交待。我并非怕观众,也不会恐惧任何人,没有人威胁得了谢霆锋。
除了工作压力,经济方面我亦感到压力很大。如果不是经济出了问题,我未必会这么早就出来工作,也用不着不停地工作。假如现在还在求学的话,我想或者会去美国学音乐,学习流行曲及管弦乐编曲。
事实上,我对音乐的热爱早在读书`已培养出来,以前在学校玩了两年开单簧管的。不过我更加喜欢弦乐,希望迟些有机会去深造。当然还要视乎经济情况是否许可。别人以往一向认定我是富家子 弟,相信现在大家都知道绝对没有这回事。其实我向来都不敢乱花钱的,就算早前买结他,也是卖掉我所有手表套现,才有钱典的。可是又不方便解释那么多,人家觉得我是富有的,就由得他们讲 吧,反正终有一日,他们终会发现真实我的并非这样。虽然自己体会到赚钱好辛苦,但我绝不是个渴望中横财的人,宁可脚踏实地去赚钱。
拍第一部电影《新古惑仔之少年激斗篇》,教我感觉到甚么是群体生活。唱歌好独立,是个体活动,甚至乎夹Band也是,但拍戏令我知道不能缺少谁的重要性,导演、副导、打灯师……缺一不可,数个月与他们朝夕相对,我学懂在群体中相处。
未拍戏之前以为过程会好严谨,不苟言笑的,但原来真实情况有点不同,可能我幸运遇着一班热爱电影之余又享受拍戏过程的工作人员,他们珍惜和Enjoy自己的工作,真难得。这样令演员和导演 之间沟通得更好,我觉得彼此轻松点会较易揣摩角色。
其实起初我抗拒接演少年古惑仔这部戏,因为伊健之前尾拍了五集,我怕观众会觉得厌闷。心想,怎样才可以吸引大家还有去看的欲望,唯一是介绍陈浩南诞生的神话。凭着这个信念,再加上与导演刘伟强见过面,我决定拍这部戏,因为我看出导演有心去拍好部戏,所以我相信他。我并没事前看过剧本,一向我都不爱看剧本,原因是我中文程度不好,我只看过故事大纲,消化了故事和角色性格,然后在现场埋位试戏时,将自己溶入角色中,捕捉角色的神髓,假设如果自己是这个人,我的反应会怎么?再问导演用自己所想的演法去做会烈更自然,这就是我演戏的方法。
我喜欢这部戏,因已经很少有老板够胆用一班新人去担戏,只可惜上画时被列作三级,加上又与世 界杯撞期。唉!四年一度,哪还有人会出街看戏。不过我没介意票房成绩如何,票房不能定论戏本 身的好与坏。至于自己的表现,我觉得算合格吧,似乎导演觉得我这个小子过得去,看出我起码肯 博肯尝试,做到他想要的。这是导演给我的感觉,是真是假其实我不知道,希望没会错意。
拍第一部电影和第一部电视戏,感觉完全是两回事,电影叫我感到生命力,电视我只觉好行货、好急进、好无谓。有人说电视有用过电影,我则说电影有心过电视,这就是所谓观点与角度吧。这辈子我再不希望有机会拍电视剧,太白费心机,无论用好多心思去想怎样拍好它,但到头来他们竟然对我说只要照做了就好了,我很讨厌这种拍摄制度,结构太不正统,里面就算有很多有心的工作人员及导演也没用、没办法,电视台的制度根本不能配合,厂就只得六个钟头,每天就只有不断的赶拍。 我更不喜欢拍挡的主角同时担着几部戏,这分钟演着这个角色,下分钟去了那个角色,第三分钟又去了另一个角色,不是怀疑他的实力,但是否全神贯注拍一部戏会好一点呢?拍得如此伧促会否捉到剧本的精神实际?还是只为马虎交差就算?
讲了很多坏处,究竟拍剧有否些少优点?也有的,我喜欢那种家庭式的生活,大家困在厂内,比电影更群体。由于拍剧,我交了很多朋友,学到待人接物,互相支持的精神。好象我跟韦家雄连续拍 三日三夜,累得不堪,两个人摊在柔道席上卷起来扮腊肠卷,累到要做这些傻事来支持自己,忘记睡意,真的连自己也失笑了!
外人总觉得我是个很难相处的人,实际上,圈外圈内,我都有很多知己朋友,只是我认为这些没有必要向人交代。
圈外的朋友全都是以前在加拿大寄宿学校的同学,到现在还有电话联络。大家一起寄宿长大,几个 Friend一起住了七年,到现在相识快十年了,感情当然深厚。但老实说,我很少打电话给他们,因为他们分别住在波士顿、洛杉矶、纽约、加拿大,我不懂怎样迁就时差,而他们就早认定我是个不用睡觉的人,所以大多是他们随时随地打给我,还试过有时凌晨四点打来,我正在睡觉呢,不过好朋友的电话我不可能不接。
我这班同学对我做娱乐圈并不好奇,平时跟他们聊天都是聊彼此平日所做的事,玩些甚么。我不会是那种遇有不快事就打电话向他们诉冤屈的人,已经少见面,若只会每次抱怨,朋友也会闷的。 至于我的圈中朋友就更加多不胜数,不是要炫耀,而是因珍惜跟他们的友谊,所以想说说对他们的感觉。陈奕迅、冯德伦、李灿森、张智霖、梁汉文、郑中基、许志安、郑伊健、郑秀雯、苏永康、杨千谩⒛文蔚、杨恭如、梁咏琪、林晓峰……太多太多,他们都对我很好。
当中Stephen、森仔和Eason会比较多接触。拿起结他我会想找Stephen,想坐电单车我会找森仔, 想讲心事便会找Eason。
Eason是最明白的人,我会告诉他很多我的事给他听,因为我相信他,我常告诉别人其实Eason是我 的秘密「女友」,我俩已订婚了!说真的,Eason是个待人热诚、有理想、有爱心、善良正直的好 男人。不知怎的,我和他很自然就投契起来,或者是天意吧。
至于Stephen,他是一个颇独立的个体,如果跟他不太熟的话,会觉得他「寸」而很难接近,但其 实跟他一起可以感染好多欢乐,他会运用自己天赋的幽默感,令旁人不停开怀大笑。而我跟他最合得来的地方,就是对音乐的理想。
能够与森仔成为好朋友,原因大家都是很癫、喜爱玩的人。除了玩,他不开心时也会找我倾诉。他对电影充满热诚,别看他外型打扮出位过火,其实仔性格随和,而且好纯好似小朋友一般,虽然他比我 年长四年,但我觉得他仍然童真地希望自己留在小孩阶段,我也希望他做得到,否则他一长大便会褪色,看他走路时衰衰的不理别人怎看,就知这个才是真正的森仔。
可能我跟他们都是同类型的人,所以才会做到死党。其实在圈中要交朋友不难,是那些人老抱持同行 如敌国的态度,人家走过来就装纲落闸,反问一句,人家怎样跟你做朋友?只有拿真心出来,便不难交朋结友。
好象安仔、Sammi有今时今日地位,绝不会在我这些后辈面前摆架子;康仔很疼我们,一点架子都没 有,我叫他做Uncle的,伊健就像我的好哥哥,时常提点我,他曾经跟我说"不要执得太紧,要放松点。"到现在我还紧记在心。千檬俏医舷不兜囊煨耘笥眩因为她够爽朗、不爱撒娇、大方随和男仔头,很易配合不同类型的人,跟很多人都合得来。
我觉得自己好幸福,好多人疼爱我这个"小孩子",并不因为我父母我关系,他们根本不认识我父母,不需要给我面子。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绯闻和负面传闻,这是我觉得在娱乐圈中遇过最无聊的事,令我好辛苦。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辛苦之处,但做我们这行最辛苦是没有人谅解自己,那不仅是体力的辛苦,令我好怀疑自己努力地做这么多究竟值不值得。
入行以来我一宜想着这个问题,尤其拍电视剧那段日子特别想得多。直至近半年才把这块心头大石 放下,所以我认为在加拿大那段日子是个反省期,日子可以平静得令我抓破头,以致我写了「未世 纪的呼声」,这首歌词足足写了两个月的。在这段反思的日子里,我可以怎样想便怎样想,不再困在烦恼中,多自由轻松。
我可以在这里告诉大家,其实所有和我传过绯闻的女主角都已跟我结了婚,我和学而甚至在佛罗里 达州收养了孩子,和黄佩霞在巴基斯坦也生了小孩,和心洁在巴基斯坦也收养了一个,和张鲈迷 澳门生了个葡挞,正在发霉!和傅明宪、张玉珊在雪山生了只山羊,和叶佩雯生了「小室节椎」。
怎样?够了吧?
一时说我与这个有染,一时说我暗恋那个。算了吧!我想说,感情对我来讲是一种压力,因为教我感到身不由己。作为艺人,走在一起定被跟踪,就算双方愿意,但传媒去到连对方父母也成为报导目标这么没道德时,还有拍拖意义?我是不爱偷偷摸摸的人,这样的环境和气候使我爱上一个人也 不敢去追求,就算对方是圈外人也不敢表白。
爱一个人是要互相照顾的,包括在精神上,生活上。我并非细心的人,有时觉得连自己也未照顾得 了,所以还没资格去爱人。
霆锋访谈之酷由心造
除夕之夜,当扎着小辫、披着一头不羁长发的谢霆锋牵着一位绝色美女幸福地穿过五彩续纷的花环、走上2000年春节联欢晚会现场的时候,全场的观众惊诧了。一时间,热闹的场面差点儿静止了,随之,当人们从惊愕中反应过来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兴奋、喜悦的惊叫声响彻大厅。谢霆锋一曲《今生共相伴》、将浓浓的情、厚厚的意真真切切地包裹了那位幸福的“新娘”,晚会的热烈气氛更浓了,也更烈了。
春节晚会。可谓群星云集,大腕荟萃,作为一直以来被香港娱乐圈视为“另类”、”狂傲”的花花公子,是如何力压群星走上这一向以正统闻名的光辉舞台的呢?大年期间。记者就一直想捉住个机会与霆锋谈谈,但苦于中央电视台对霆锋的重点保护,记者没能够如愿以偿。不久前在台湾采访,记者无意中看到了他的综迹。于是,向孤傲的霆锋与记者有了一次被霆锋笑谑为“今夜共相伴”的促膝长谈。
记:我知道你的父母都是做这行的,是不是因为家庭的缘故才走了这条路?
谢:不是。我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音乐了。而那时候刚好是找不开心的时候,家庭的间题、爸爸妈妈离婚的问题。有一天经过一家乐器商店,看见有人在打鼓,弹吉他,就有一种感觉希望可以学到。由此也就开始喜欢音乐。
记:你自己的风格会有逐渐的变化吗?
谢:有,歌曲的风格改变了很多。其实我觉得作为一个歌手最重要的是诚意,有没有兴趣去唱歌是另外一回事,好像张惠妹,她的声音不是我所喜欢的声音,但是她唱歌很用心,这是听得到的。
记:从你的年龄上看,你只能被称之为男孩,但从你歌曲和谈话中传达出一种男人的分量来,在boy和man之间,你自己是喜欢哪一个称呼?
谢:我无所谓。两者都有他们的好。
每当我感觉已经很累了,支持不了,有很大压力,在这时候我就希望自己是个孩子,该吃东西就吃东西,该睡觉就睡觉。
记:你从出道到现在改变最大的是什么?
记:其实我自己没有什么改变,我刚在香港出道的时候,人家可能按受不了我,谢霆锋的东西可能是人家完全没有看过的东西。但是我觉得自己做的不是错的东西。只是在香港那么多年来,没看过那么多东西。
记:不知从哪时开始,你和陈奕迅变成了潮流指标,穿的鞋和衣服、戴的眼镜,全部被标榜为必炒必红的产品,价格高低采购地点一一列明,简直榜样一个。
(谢霆锋对此非常不以为然,但还是觉得颇为无聊。)
谢:第一,找不是帮你卖广告。第二,我穿什么是我的事。第三,我穿什么不代表一定流行,可能很难看!如果有一天,我穿拖鞋出门,纯粹是因为懒,而不是有型,所以大家不要学,我希望人家用不同角度看,可能这个说谢霆锋穿皮裤靓,那个说陈奕迅穿得好看、无所谓!
谢:除了穿着打扮,你的思维方式也很反传统吗?
谢;一定是。找不喜欢装扮,希望我的歌迷、观众在舞台上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谢霆锋。而不是跟回家后的谢霆锋是完全不一样的谢霆锋,那样就会有一点欺骗观众的感觉。
记:如果你不从事演艺行业还会像现在这样的装扮吗?
谢:自己舒服就好了,也不用装扮。也许一两年你可以装扮成一个很舒服很乖的小朋友,过了两三年后呢?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你不是这样子的。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如果不是的话,那么世界上只要两个人就够了,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记:有没有刻意去突出自己某种特色?
谢:特色是人家去定的,可能有人喜欢谢霆锋这种东西,有人喜欢谢霆锋那种东西。我觉得没关系,我只要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说是对得起我自己跟支持我的人。
霆锋访谈之辛酸出道
表面看,谢霆锋的确有太多令人羡慕的理由,但当掀开外层那个糖衣包装,霆锋的真面目,竟然是身不由己、入不支出、七痨八伤……
在自曝欠债与两父子要一起卖房子之后,记者曾尝试联络霆锋,但他通过经纪人回应,要说的巳经说尽,他不想再深入讨论了。不过,早前记者曾有机会与霆锋坐下好好聊天,说到家庭的担子,当日的他掏出了许多心里话,相信依然是他今日的心情写真。
“生活上、家庭上,我都有许多不可告人的烦恼,但最矛盾的是,外人永远觉得我无忧无虑,但事实我是不是这般风光,从不担心柴米油盐?我工作不是纯为兴趣,我确实是要赚钱的,如果不工作的话,我都不知会变成什么模样!不错,妈咪可以照顾自己,但阿爸还要生活,阿妹还要读书,外婆还在加拿大……这一切都是我的责任,只要我能力可以做到,我绝对乐意为家庭出力!
“如果不是为了生活,一年前最恶劣的时候,我已经拂袖而去!但我不能放弃,因为合约要到我差不多30岁才满。幸好,我喜欢音乐,能够弹弹吉他,写歌给别人唱,是我的最大乐趣,可以用自己的兴趣混饭吃,何其难得?坦白说,如果现在给我一个愿望,车与房子我都不稀罕,我宁愿要一把高档吉他!”
至于那一晚谢贤到录音室看到疲累的儿子时,发出一番肺腑之言,就像是电视剧的情节,原来半昏迷的霆锋只是假睡,四哥的一字一句,完全地跌落他的耳里去!“每当我倦极的时候,只要想到他这两句话,我便能打起精神,恢复冲劲!”
两句话就能暖透霆锋心窝,并成为其奋发向上的座右铭,四哥在霆锋心目中的崇高地位,自不待言;为同时顾全母亲秋波拉的感受,震锋感慨地说:“我好开心做爹爹妈咪的儿子,他们养到我这么大,绝对不是负累!对爸妈,我会还尽一世情!”
霆锋当初出道唱歌,曾多次被台下观众“嘘”喝倒采,于是便有了“摔麦克风事件”,便有了“加拿大养病事件。”
当有人问到“霆锋,知不知道为什么被人喝倒彩”时,他说:“我也不是很清楚,怎么那么多的人喝我的倒彩?我想这也许和我的爸爸有关,我时常听人暗地里说‘谢贤的儿子’,可我爸爸是我爸爸,我是我呀!我觉得这事简直是太没理由了!”
还有一点,霆锋说也许和他的年龄有关。那时他还不满17岁,模样儿看上去像个黄毛小鸭,谁会服你?所以霆锋说:“我年轻幼稚、无名无头是实!但你总得给我个机会啊!好多次上台,表演还没开始,台下便有观众嘘起来。我说你总该给我个表演的机会啊!就说有一次表演自弹自唱吧!为了临时能给观众带来最好的感觉,我练了两个通宵的琴,连手指都拨出血来了,哪知一出场――一些人又嘘起来,真是让我伤透了心。我说你们连我的表演都没看,怎么就知道我做得不好呢?不明不白就跟着人家嘘起来呢?这纯粹是不尊重我嘛!我虽年幼,但你们不尊重我,我又怎能尊重起你们来呢?所以98年那段日子很多人都批评我任性、骄傲和狂暴不羁。
“但其实我还是蛮懂事的,观众越是喝我的倒彩,我却越是勤奋和坚强。我心里说,我一定要混出个名堂来,一定要让人家知道:我绝不是像三岁小孩一样上台玩玩便了事,我是带着责任心上台的……于是,我一边勤练演技,一边更频繁地参加演出,对所有的嘘声都强自忍耐着,相信成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我亦从没怨恨过我的观众,尽管初时他们一直都喝我的倒彩。我想,也许这是我们彼此之间少了些沟通的缘故……
“经过多次被嘘,被喝倒彩后,人们终于承认了我。至少在我唱《无声仿有声》和《早知》后,我听人说:‘谢霆锋的歌唱得也不错嘛!’所以现在我不但不对那些嘘声心怀憎恨,反而是心存感激哩!我想若非当初的那些嘘声,哪有我现时的成功啊!”